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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292/2022-00314 [ 发文字号 ] 界石府发〔2022〕14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界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石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界石府发〔2022〕147号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界石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提高我镇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水平,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界石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界石镇创建“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切实构建农村安全供用电环境,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用电意识薄弱、电线老化、电器设备不正规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巴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用电示范镇(街)”创建暨争创“安全用电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巴南经信〔2022〕13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建目标

        (一)安全用电目标

        1.全面落实防人身触电安全工作要求,完成全镇5467户农户三级户(漏)保的安装验收及农户用电安全诊断工作、对镇辖区内电力线路跨越鱼塘设置硬隔离遮拦、农户安全用电宣传三个百分百。

        2.加强与南岸供电公司沟通衔接,建立政企两方面的配合责任机制,有效根治树线矛盾、房线矛盾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无忧用电目标

        1.通过农网改造项目投入,加强农网升级改造,彻底消除低电压台区,家用电器随心接入,畅快使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转变。

        2.因地制宜服务乡村发展。南岸供电公司将建立界石辖区重点项目设置绿色通道,对重点区域优化网络布局,实现界石辖区各类客户“用电无忧、随用随接”。

        二、具体任务

        (一)构筑安全群防群控机制

        1.开展镇辖区内电力线路跨越鱼塘硬隔离遮拦设置。该工作先由各村进行全面摸底,报镇经发办。各村要动员鱼塘主积极配合,南岸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安装硬隔离遮栏和在鱼塘线路跨越处装设安全警示标牌(志)。此项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2.三级户(漏)保全覆盖验收。对辖区所有用电户安装漏电保护器进行验收。同时鹿角供电所与施工单位配合开展农户表后线路安全检查增值服务,对于漏电的隐患,向农户出具用电安全诊断书。此项工作已在2020年2月前全部完成。

        3.线路通道内树竹障碍整治。由各村负责辖区范围内电线线路通道清障目标任务,对于个别困难的区域,由鹿角供电所协助清理。形成政企联动,有效提升供电保障及安全水平。此项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在每年春、秋两季按时开展。

        4.成立村(居)自助管电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行政村内用电相关事宜,督促解决村民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组织落实用电安全宣传相关事宜,建立与鹿角供电所的常态联动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报告等机制。村民小组设置1名“电力安全明白人”,对村民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和触电急救等,协助、督促村民安全规范用电。各村于2022年10月底前成立自助管电小组,供电所于10月组织理论和实作培训,确保正常运转。

        (二)统筹界石辖区电网升级改造

        南岸供电公司根据各村摸排的情况进行增压扩容,将于10月内完成界石镇网络升级改造立项,提交项目储备。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基本解决农村地区低电压、供电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1.做好界石镇农旅、文旅相融产业发展电力保障。南岸供电公司结合界石镇开展旅游季活动的临时供电、农业旅游产业发展的用电需求,统筹做好网络规划,方便快捷为辖区提供电力供应,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储备。

        2.结合界石镇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其他重点项目电力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0月)。一是召开界石镇“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动员会,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是分村社召开宣传动员院坝会,由供电所派专人到各村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及户保用途与用法;三是在镇、各村设立安全用电宣传栏,在全部村民小组、学校、医院院张贴安全用电宣传海报;四是利用赶集日等机会,通过广播、标语、宣传咨询站等有效形式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倡导群众正确用电,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各村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协助鹿角供电所和施工单位10月31日前分村分社完成已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验收及问题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时序安排,主动配合安装单位完成对农户表后漏电的隐患排查,向农户出具用电安全诊断书。建立镇与鹿角供电所关于两违整治、环保整治、安全整治等方面的合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对各村用电安全建设内容进行检查验收、资料收集、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争取12月底前完成授牌工作。

        (四)深化保持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村继续加大安全用电宣传、群众护线工作力度,实现全镇、全村范围用电安全氛围持续加强,用户安全用电意识不断提高,并基本杜绝镇、村范围内的违约、违章用电和触电安全事故。南岸供电公司持续跟进电力投入,在确保用户规范、持续用电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时开展重点项目电力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界石镇“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领导小组,以镇长江伟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周开宇、镇党委副书记王鹏、镇党委宣传委员刘春、副镇长梁隆静、镇党委组织委员唐莉、副镇长贾郁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经发办、应急办、规建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南岸供电公司鹿角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由副镇长贾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各村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村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村“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本村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各村民小组要明确1名“电力安全明白人”,并建好台账,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二)明确工作职责。本次“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其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力量,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以及工作保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进度,组织督促检查,并做好总结验收等工作。南岸供电公司鹿角供电所全程负责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相关电力设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安全用电改造升级工作有序、规范推进。各村负责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安装户保,鱼塘业主参与硬质隔离设施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积极协调矛盾纠纷。

        (三)严格逗硬考核。各村要积极开展“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开展,及时协调矛盾纠纷,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我镇将“农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纳入2022年度各村目标考核,年底前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对创建工作宣传不力,群众矛盾纠纷多,工作推进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村年终目标考核扣分。


        附件:1.界石镇“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评价规范(试行)及责任分解表

              2.界石镇各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自评报告

              3.界石镇各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申报表



        附件1

        界石镇“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评价规范(试行)及责任分解表


        评价类别

        评价项目

        规范值

        建设规范

        考评规范

        责任单位

        基础建设(100分)

        (一)配套设备设施

        20

        1.镇、村应设立居民安全用电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落实专人管理,满足培训需要。

        无培训场所扣5分;培训场所无触电急救等安全用电培训设施设备扣10分;未落实专人管理扣5分。

        镇经发办、各村

        2.镇、村通信、广播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和应急管理要求。

        镇、村无计算机扣2分;计算机等信息通信网络不畅通扣3分;未设置广播或广播不能正常播放扣2分。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村

        3.至少配备1辆安全用电宣传车辆,满足宣传、检查、监督、协调等工作;车辆应满足国家使用规范。

        未配置宣传车辆扣5分;宣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满足国家使用规范扣5分。

        镇党政办

        (二)制度建设

        50

        1.建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方案,制订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

        无方案扣10分;无细则扣5分,未落实责任一项扣2分。

        镇经发办

        2.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营造安全规范用电环境”合作共建协议。

        无协议扣5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建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安全宣传、漏电保护、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

        无相应管控制度一项扣2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4.建立安全用电“明白人”管理制度,建立村社“管理小组”制度。

        无制度一项扣2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三)档案资料

        30

        1.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和记录通用模板;推广档案资料电子化。

        未落实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档案资料管理要求一项扣2分;未推广档案资料电子化的扣5分;资料、记录缺项的每项扣1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档案管理应有专人进行,定期维护更新。

        无专人管理扣1分,未及时维护更新一项扣0.5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按示范镇建设要求涉及档案应分类分级管理,建立目录索引。

        未分级分类一项扣1分,无目录索引扣0.5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协同机制(100分)

        (四)树(房)线矛盾整治

        25

        1.所属镇、村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应主动配合当地供电公司做好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未参与配合协调导致树(房)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一项扣3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所属村社应指定协调人协助供电公司对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进行报备以及居民林权砍伐手续的办理,并协助对清砍的树竹残枝进行无害化处理。

        村社未指定协调人员一项扣5分;协调人员未参与协调一项扣2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镇、村应加强行政区域内电力线路廊道下方建房植树及鱼塘开挖等手续的许可办理,严禁新栽种危害电网运行的树竹,严禁新建楼房\楼房改造导致安全距离不足。

        发现违规侵占电力线路廊道未制止或未提出整改意见一项扣5分;发现电力线路下方有新开挖鱼塘且未采取隔离措施一项扣5分。

        镇规建办、农服中心、鹿角供电所、各村

        (五)“两违”协同整治

        25

        1.出现“两违”、环保需整治应及时协调供电公司依法合规采取规范化的停电措施,避免“两违”整治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线路存在触电危险。

        未协同开展实施一项扣3分;开展过程中存在电力线路有触电安全隐患一扣10分。

        镇规建办、综合执法大队、鹿角供电所

        2.对于供电公司采取“两违”举报函的方式进行举报的“两违”内容应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处理。

        未及时采取现场核实处理出现电力安全隐患一项扣5分。

        镇规建环办、鹿角供电所

        (六)外力破坏防治

        25

        1.根据所属镇与供电公司签发的协同机制加强电力线路外破预防管控。

        未落实预防管控措施一项扣2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对存在的人为外破行为应立即制止或阻止,存在危险区域应及时疏散或隔离人群,并同步介入协调处理。

        未制止或阻止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一定程度存在一项扣10分;对已经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现场未采取疏散或隔离措施一项扣10分;不配合外破协调一扣3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后应协助供电公司做好应急抢险工作,配合做好防人身触电安全宣传及情况收集。

        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后防人身触电未主动作为一项扣10分。

        镇应急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七)电网规划共商

        25

        1.主动对接并参与供电公司对所属镇、村的电网规划,商讨并明确电网规划投资的重心或重点区域。

        无故未参与一项扣3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供电公司已下达需投资建设的电网改造等项目,应全面了解线路路径方向及投资区域和建设规模,商讨负荷分布保证地方经济发展重心。

        未对接掌控基本情况导致电网投资偏离地方发展一项扣5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

        过程实施(100分)

        (八)安全用电宣传

        60

        1.每月通过广播进行安全用电提醒不少于10次。

        每少一次扣1分。

        镇文化服务中心

        2.每月通过进村社、进校园、进农户、进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和宣传不少于1次。

        每少一项扣1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出现时应坚持每天以广播、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

        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用电宣传一项扣3分。

        镇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鹿角供电所

        (九)“明白人”管理

        40

        1.建立安全用电“明白人”花名册,定期维护更新。

        无花名册扣3分,未及进更新扣1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明白人”对区域内居民的安全用电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区域内电力线路的安全巡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应进行试跳检测一次,上述内均应有相应记录。

        每少于一次扣5分,记录缺少一项扣5分;漏电投运率应达到100%,现场检查应安装居民每少投运一户,扣1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3.应定期组织“明白人”参与供电公司的安全用电知识专业培训,“明白人”应定期向区域内居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未组织参与扣3分,未开展培训扣2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4.“明白人”在履行职责或安全监督、检查、巡视等过程发现有触电危险的安全隐患应单独备案,及时上报或协调供电公司消除隐患。

        区域内巡视完成后未发现触电隐患和发展未上报一项扣5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总结考核(100分)

        (十)工作计划及总结管理

        50

        1.根据示范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编制阶段性目标计划;根据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编写阶段工作总结。

        未按要求编制计划和总结一项扣2分。与实际工作不符一项扣1分。

        镇经发办、鹿角供电所、各村

        2.应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对区域内季节性引发的安全问题、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问题以及乡村振兴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等事项进行针对性分析,全面分析查找各环节安全用电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和整改提升措施。

        未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分析工作的一项扣5分;对存在安全问题分析不具体、措施不具有操作性的一项扣5分。

        镇相关部门、鹿角供电所、各村

        (十一)奖惩考核管理

        50

        结合示范镇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奖惩考核要求。

        未开展奖惩考核扣2分。

        镇经发办、规建办、应急办、执法大队、鹿角供电所

        (十二)否决条件


        1.设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组织机构;
        2.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不发生电气引发的森林火灾、农房火灾等事故;
        3.不发生镇工作人员服务地方发展不到位引发的新闻媒体曝光及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4.安全用电“明白人”村社覆盖率100%;
        5.居民漏电保护装置农户安装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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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不满足前叙五条要求之一的,取消示范镇创建资格。

        镇经发办、规建办、应急办、执法大队、鹿角供电所、各村

        附加分

        (40分)

        (十三)加分条件


        1.贡献突出加分;
        2.先进个人加分;
        3.连续三年无安全用电类事故发生;
        4.乡村振兴业绩突出。

        1.在安全用电领域,有新举措、新办法并取得实效,获得上级部门书面肯定的,视成效程度给予2-5分加分。
        2.镇辖区内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断线等触电安全隐患,并取得供电公司奖励的,一次加1分,不超过5分。
        3.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未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加10分。
        4.开展创建工作以来,乡村振兴项目得到国家级宣传或奖励加10分,得到省部级(直辖市)宣传和奖励加5分,得到地市级宣传和奖励加2分;最多加分不超过10分。

        镇各科室、部门,各村

        说明: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工作涵盖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各村。《考评规范》以示范镇建设过程中涉的关键工作、主要管理、重点任务等为核心内容进行考评。“考评规范”总分为440分,分别为基础建设、协调机制、过程实施、总结考核、附加分等五大板块和十三个子项,示范镇建设总分应达到3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涉及的前十一个子项分值均应达到90分及以上,对应单项扣分以对应项分值为基数,该项扣完为止不得突破。



        附件2


        界石镇各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自评报告


        村委会名称: 自评时间:

        评价

        类别

        评价

        项目

        分值

        打分标准

        打分

        备注

        基础建设(100分)

        (一)配套设备设施

        20

        1. 镇、村应设立居民安全用电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落实专人管理,满足培训需要。



        2.镇、村通信、广播与计算机网络设施应能满足办公自动化和应急管理要求。



        3.至少配备1辆安全用电宣传车辆,满足宣传、检查、监督、协调等工作;车辆应满足国家使用规范。



        (二)制度建设

        50

        1、建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方案,制订实施细则,落实主体责任。



        2、与当地供电公司签订“营造安全规范用电环境”合作共建协议。



        3、建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安全宣传、漏电保护、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



        4、建立安全用电“明白人”管理制度,建立村社“管理小组”制度。



        (三)档案资料

        30

        1.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和记录通用模板;推广档案资料电子化。



        2.档案管理应有专人进行,定期维护更新。



        3.按示范镇建设要求涉及档案应分类分级管理,建立目录索引。



        协同机制(100分)

        (四)树(房)线矛盾整治

        25

        1.所属镇、村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应主动配合当地供电公司做好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2.所属村、社应指定协调人协助供电公司对树(房)线安全隐患清除进行报备以及居民林权砍伐手续的办理,并协助对清砍的树竹残枝进行无害化处理。



        3.镇、村应加强行政区域内电力线路廊道下方建房植树及鱼塘开挖等手续的许可办理,严禁新栽种危害电网运行的树竹,严禁新建楼房\楼房改造导致安全距离不足。



        (五)“两违”协同整治

        25

        1.出现“两违”、环保问题需整治应及时协调供电公司依法合规采取规范化的停电措施,避免“两违”整治过程中涉及的电力线路存在触电危险。



        2.对于供电公司采取“两违”举报函的方式进行举报的“两违”内容应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处理。



        (六)外力破坏防治

        25

        1.根据镇与供电公司签发的协同机制加强电力线路外破预防管控。



        2.对存在的人为外破行为应立即制止或阻止,存在危险区域应及时疏散或隔离人群,并同步介入协调处理。



        3.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后应协助供电公司做好应急抢险工作,配合做好防人身触电安全宣传及情况收集。



        (七)电网规划共商

        25

        1.主动对接并参与供电公司对所属镇、村的电网规划,商讨并明确电网规划投资的重心或重点区域。



        2.供电公司已下达需投资建设的电网改造等项目,应全面了解线路路径方向及投资区域和建设规模,商讨负荷分布保证地方经济发展重心。



        过程实施(100分)

        (八)安全用电宣传

        60

        1.每月通过广播进行安全用电提醒不少于10次。



        2.每月通过进村社、进校园、进农户、进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和宣传不少于1次。



        3.恶劣气候或自然灾害出现时应坚持每天以广播、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



        (九)“明白人”管理

        40

        1.建立安全用电“明白人”花名册,定期维护更新。



        2.“明白人”对区域内居民的安全用电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区域内电力线路的安全巡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应进行试跳检测一次,上述内均应有相应记录。



        3.应定期组织“明白人”参与供电公司的安全用电知识专业培训,“明白人”应定期向区域内居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



        4.“明白人”在履行职责或安全监督、检查、巡视等过程发现有触电危险的安全隐患应单独备案,及时上报或协调供电公司消除隐患。



        总结考核(100分)

        (十)工作计划及总结管理

        50

        1.根据示范镇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编制阶段性目标计划;根据阶段工作完成情况,编写阶段工作总结。



        2.应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对区域内季节性引发的安全问题、农村居民用电安全问题以及乡村振兴用电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等事项进行针对性分析,全面分析查找各环节安全用电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和整改提升措施。



        (十一)奖惩考核管理

        50

        结合示范镇建设方案严格落实奖惩考核要求。



        附加分

        (40分)

        (十二)争先创优评价

        40

        1.在安全用电领域,有新举措、新办法并取得实效,获得上级部门书面肯定等贡献突出加分;



        2.镇辖区内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断线等触电安全隐患,并取得供电公司奖励的个人加分。



        3.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未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加分。



        4.开展创建工作以来,乡村振兴项目得到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宣传或奖励加分。





        附件3


        界石镇各村“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申报表


        申报村委会: 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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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申报条件事项

        达标情况

        备注

        1

        设立安全用电示范镇建设组织机构。



        2

        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不发生电气引发的森林火灾、农房火灾等事故。



        3

        安全用电“明白人”村社覆盖率100%。



        4

        家庭用电安全诊断率100%。



        5

        漏电保护装置农户安装率95%。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人员:

        联系电话: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党政办公室2022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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