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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30H/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安澜府发〔2023〕1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安澜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低收入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镇属部门:

        现将《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低收入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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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低收入等

        重点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抓好抓实2022年中期评估和区县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好农村低收入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 面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进一步守住“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底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低收入等重点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方面

        1.各村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全面掌握农村住房安全情况,重点核查房屋等级是否存在变化、是否存在返回原未拆危房居住、新增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过渡期保障情况等,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同时,对住房因暴雨洪灾、严寒冰冻、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出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台账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2.各村继续强化住房安全保障责任人制度。按照应保尽保、应改尽改要求,各村必须逐户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对其联系的农村低收入等重点群体定期核实其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现存在住房安全等问题时责任人应立即向镇政府汇报,三日内做出切实有效的保障方案,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相关住房安全保障信息。

        (二)进一步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措施

        各村要按照危房等级、成因分类施策。对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并通过租房、借住等方式确保过渡期间的住房安全问题;对不符合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条件且唯一住房是危房的,要动员村民通过投亲靠友、租住房屋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另有安全住房的,立即动员村民从危房中搬离;老人住危房的,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年人住房安全问题;特别注意长期闲置的农房要拉好警界线,贴好警示牌等警示措施。

        (三)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常态化排查

        各村(居)街要对辖区农村住房安全开展常态化排查。严格对照《关于转发<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巴住建发[2020]69号)标准,不定期排查辖区内农村C、D级危房基本情况,掌握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各村(居)应常态化关注C、D级危房是否有人居住,按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整治。

        (四)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旧工作

        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规定,严格执行建新拆旧要求;摸清新建房建新未拆旧底数,下发整改工作任务,对适宜拆除的进行拆除,对不适宜拆除的夹心房、连体房要做好警示并进行封存,督促住房安全责任人开展日常巡查,确保危房改造户不返回原危房中居住。

        (五)争取各类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

        各镇属相关部门应从优化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出发,多维度争取各类乡村优化项目。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对项目覆盖区域内的危房优先开展整治;积极争取市级传统村落项目、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等项目落地安澜,连片打造高品质农房、高颜值院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对不定期排查发现的农村住房安全问题要通过相关政策及时整改解决,确保不出现人住危房的问题。

        (二)提高工作质量。各村(居)要严密组织自查工作,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形成从排查发现、整治化解、验收销号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链条。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问题、根子上解决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和农房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农户积极配合问题整改和采取新型方式建造农房,切实做好本辖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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