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32R/2022-00035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林业函〔2022〕154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8-02 |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的函
各镇街,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属平台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规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代履行行为,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就我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作以下解释和明确: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是《森林法》针对违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行为或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需要恢复的法律要求(具体标准见附件1)。树木补种,是《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针对因盗伐、滥伐、毁林、森林火灾需要补种的法律要求(具体标准见附件2)。
附件:1.巴南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林地类)
2.巴南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林木类)
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吴仕学,联系电话:6627735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巴南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林地类) | |||||||||
序号 | 违法类型 | 森林类别 | 地类 | 恢复植被、树木补种的费用标准(分) |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费用标准(分) | 一倍标准 (总) | 二倍标准 (总) | 三倍标准 (总) | 备注 |
1 | 林地类 | 商品林 | 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 | 20元/平方米 | 10-15元/平方米 | 30-35元/平方米 | 60-70元/平方米 | 90-105元/平方米 | 根据《森林法》第73条和第74条的规定,非法开垦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罚标准一致 |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 12元/平方米 | 22-27元/平方米 | 44-54元/平方米 | 66-81元/平方米 | |||||
宜林地(荒山荒地、沙荒地) | 6元/平方米 | 16-21元/平方米 | 32-42元/平方米 | 58-63元/平方米 | |||||
2 | 公益林 | 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 | 40元/平方米 | 10-15元/平方米 | 50-55元/平方米 | 100-110元/平方米 | 150-165元/平方米 | ||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 24元/平方米 | 34-39元/平方米 | 68-78元/平方米 | 102-117元/平方米 | |||||
宜林地(荒山荒地、沙荒地) | 12元/平方米 | 22-27元/平方米 | 44-54元/平方米 | 66-81元/平方米 |
附件2
巴南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费用标准(林木类) | ||||
序号 | 涉及类型 | 违法类型 | 处罚标准明细 | 备注 |
1 | 林木类 | 盗伐林木 | 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 根据《森林法》第76条的规定,滥伐林木和盗伐林木进行处罚 |
2 | 滥伐林木 | 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