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1XM/2020-00042 | [ 发文字号 ] | 巴财预发〔2020〕5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3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
巴财预发〔2020〕5号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
区科技局: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和《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8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贯彻中央和市财政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报请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同意,现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详见附表1)。同时,资金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直接拨付到企业和个人,建立实名台账,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给企业和个人,也不得拨付给融资平台公司。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发〔2020〕10号)等要求,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详见附表2)。
三、请各单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前支出。同时,请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加大问责力度,对直达资金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情况表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