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3-0003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3〕26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5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巴南区晶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巴南教委发〔2023〕26号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巴南区晶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批复
林益:
你提交的《重庆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立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巴南区晶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鱼胡路74号附57号4-3、附37号2-6、7、8、9号,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为林益,办学内容为普通非全日制舞蹈、语言口才、美术、书法、编程、机器人、科普知识、跆拳道、音乐(含声乐、器乐)、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服装表演)、模特礼仪、播音主持、国学培训。
二、请接此批复后,及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银行开设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和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并严格规范管理,按核定办学内容规范办学。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