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2-0006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城综办〔202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9-05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 使用工作保障措施》的通知
巴南城综办〔2022〕7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365bet娱乐网_365现在还能安全提款吗_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区属国有平台公司:
《巴南区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保障措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请按照该保障措施实施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贺耀,联系电话:13508341681)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保障措施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139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确保传统老式渣土车平稳过渡,提高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购买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积极性,避免引发社会矛盾。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推广使用工作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标
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调节原则,按照建筑渣土运输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标准化要求,积极稳妥推广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渣土车管理,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高城市道路运行安全性。
二、实施原则
(一)立足实际,分步实施。统筹考虑我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实际,鼓励、引导新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分步推进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辆使用和更换,通过递增方式逐次调整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使用占比,按申办数量10%的比例逐步增加(例:首次申请10辆,则提供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1辆,第二次续办提供2辆,依次类推),确保传统老式渣土车平稳过渡。
(二)强化联动,共同推广。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加强联动,加大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宣传力度,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共同推进完成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优先办理两证。对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施工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核项目施工现场及车辆,减少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车辆一致性审核程序,并将办证有效期延长至3个月。
(二)优化绿色通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已审批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开放行驶限制(早晚高峰期和货车限行区域除外),给予更多道路通行权,扩大行驶范围、延长通行时段;对老式渣土车进行部分路权限制,实现错峰出行,进一步提高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运输效率。
(三)强化执法力度。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对渣土源头、路段、末端等实现全过程监管,强化渣土车执法力度,严查车辆改装、密闭不严、抛冒撒漏、超重超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倾倒等违规违法行为。365bet娱乐网_365现在还能安全提款吗_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
(四)强化项目准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规范落实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措施。
1.置项目准入条件。新建项目业主要设置准入条件,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的投标企业予以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特别是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作出表率,率先推广使用。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要鼓励在建项目业主,结合消纳场收费标准,合理调整运价,有效促使和规范运输单位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具体调整措施由项目业主自行核定。
2.实行消纳方量配比。施工项目要对建筑垃圾外运方量进行运输分配: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项目渣土当月外运方量的10%要由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负责完成;2022年10月1日起,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外运方量逐月递增10%。相关消纳场负责统计核实消纳数据并向区城市管理局报备(例:首次申请10万方,至少保障1万方由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运输,第二次续办需保障2万方,依次类推)。
(五)加强末端支持。
1.调整消纳收费。渝兴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经济测算,对渣土车收费标准重新调整,让利于民,阶段性实行差异化收费方式,即在新定价基础上对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给予价格优惠,对老式渣土车采用价格调整措施。
一是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按现行消纳场收费标准确定为320元/车(按装载方量16方计算)。2022年下半年在定价(320元/车)基础上优惠30%,2023年上半年在定价(320元/车)基础上优惠20%,2023年下半年在定价(320元/车)基础上优惠10%,2024年起不再优惠。同时,该期间若消纳场收费标准整体调整(例如每方收费由20元上调为25元),则在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上,对前述优惠比例不变。
二是老式渣土车按现行消纳场收费标准收取(三桥车400元/车)。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评审或已实施招投标等建设项目,消纳场收费标准不予调整。2022年8月1日起,新实施招投标建设项目,消纳场收费标准分批上调:2022年下半年上调至450元/车;2023年起,上调至500元/车。同时,该期间若消纳场收费标准整体调整(例如每方收费由20元上调为25元),则前述上调标准随之同比例上调。
三是渝兴公司对自建项目的取土回填按照消纳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参照上一款意见相应调整。
四是园区内自平衡项目由区属国有平台公司结合园区内自身实际,按照自求平衡、就近处置原则,利用辖区内部建设、回填项目做好平衡处置方案,做好总体经济测算,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及财评工作,参照渝兴公司消纳场差异化收费方式对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给予支持,并将相关调整方案上报,督促项目业主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
2.优先进场处置。已建消纳场优先接纳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进场处置,设立“绿色通道”,合理增加消纳作业时间,减少排队等候时间。2023年6月1日起,新建消纳场仅限于接纳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进场处置。
四、任务分工
(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会同区级有关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开展和指导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负责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办理工作;负责查处渣土车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沿途飞扬撒漏造成城市道路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
(二)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企业支持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负责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工作;负责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
(五)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负责查处渣土车沿途飞扬撒漏造成国道、省道、县道污染和违法运输等行为。
(六)区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区级部门、镇街、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指导各政府投资项目做好预算编制及结算评审工作。
(七)各镇街、其他区级部门(如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负责做好镇街自建项目、行业内工程项目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
(八)渝兴公司。负责统筹消纳场收费调整,落实消纳场末端支持工作。
(九)各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如物流基地公司、国际生物城公司等)。负责督促园区内建设项目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统筹自平衡消纳场及回填项目的收费工作。